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名优教师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
【发布日期:2022-07-01】 【来源:】 【阅读:次】
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名优教师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区教师进修学校: 根据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名优教师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莆教人〔2022〕38号)精神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-2022莆田市名优教师考核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.宣传发动。各校务必高度重视,积极做好宣传,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。 2.资格审核。学校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标准,组织全体教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,民主测评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。涉及考核管理内容的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、层级有序(所有复印件上须加盖“与原件相符”和单位公章)。纪检部门意见由区教育局统一征求。 3.推荐报送。请于7月5日前将以下内容上交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:学校公示情况、《莆田市名优教师考核管理申报表》、《2022年莆田市名优教师考核管理量化信息分类汇总表》(分类汇总,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量化得分情况,就低申报名师列表)和考核佐证材料(档案袋必须使用牛皮纸档案袋,在档案袋封面粘贴目录,底部标注名师类别、单位和姓名),《分类汇总表》电子材料发送至lcqjyjrsg908@163.com。 联系人:许可欣,联系电话:0594-2280260。
附件:1.莆教人〔2022〕38号 2.2022年莆田市名优教师考核管理量化信息分类汇总表
荔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|